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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《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》。
  總體思路
  改變經常性集中交辦、過分依靠行政推動、通過信訪啟動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,把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納入法治軌道,由政法機關依法按程序處理,依法糾正執法差錯。努力實現案結事了、息訴息訪。
  《意見》要點
  訴訟與信訪相分離
  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。把涉及民商事、行政、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,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。各級信訪部門對到本部門上訪的涉訴信訪群眾,應當引導其到政法機關反映問題。
  建立終結制度
  中央政法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,修改完善涉法涉訴信訪終結辦法。對涉法涉訴信訪事項,已經窮盡法律程序的,依法作出的判決、裁定為終結決定。對在申訴時限內反覆纏訪纏訴,經過案件審查、評查等方式,並經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,認定其反映問題已經得到公正處理的,除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,依法不再啟動複查程序。
  暢通信訪渠道
  各級政法機關要堅決杜絕一切“攔卡堵截”正常上訪人員的錯誤做法;堅決杜絕違法限制或變相限制上訪人員人身自由的行為。採取熱線電話、網上信訪、視頻接訪、開通綠色通道等措施,健全來信、來訪、網上信訪、電話信訪一體化接訪網絡。據新華社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鄭國鋒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杜絕“攔卡堵截”正常上訪人員做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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